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公正性聲明
2024-07-05 14:22:00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總站”)為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對外開展監測業務。為保證出具的數據質量和社會公正性,特做如下聲明:
1.總站及其人員在監測工作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生態環境監測標準和相關規定,實施嚴謹的全程序質量控制措施,做到遵紀守法、誠信監測。
2.總站具有獨立開展各項監測業務的權利,其監測結果不受行政干預、不受經濟利益等任何外界因素的壓力和影響。具有防范和懲治弄虛作假行為的措施,確保出具的監測數據準確、客觀、真實和可追溯。遵循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恪守職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3總站及其人員不得與其從事的監測活動以及出具的數據和結果存在利益關系;不得參與任何有損于監測結果判斷的獨立性和誠信度的活動;不得參與和監測項目或者類似的競爭性項目有關系的產品設計、研制、生產、供應、安裝、使用或者維護活動;監測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傉炯捌湄撠熑藢ζ浔O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采樣與分析人員、審核與授權簽字人分別對原始監測數據、監測報告的真實性終身負責。
4.為政府和其他客戶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對送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樣品及測試結果,不經送檢單位同意,不擅自擴散和引用。凡涉及國家有關保密規定的按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5.總站承諾遵守法定要求、獨立公正從業、履行社會責任、嚴守誠實信用。在監測工作中,監測人員必須遵紀守法、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對所有監測均提供相同質量的服務。
以上聲明,請各有關方面給予支持和監督。
中 國 環 境 監 測 總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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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 量 手 冊
版 次:第 6 版,第 0次
0.4 公正性聲明
實施日期: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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